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物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 依法登記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資源回收清除及處理業務。
(二) 依法登記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者,其資源回收清除及處理業務應有協力廠商(決標後需提供協力廠商合約書)。
(三) 依法登記資源回收清除業或資源回收處理業者,其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務應有協力廠商(決標後需提供協力廠商合約書)。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4月28日10時00分截標,115年4月28日11時於本校總務處開標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二個工作天下午3時,並於上述同一地點開標。
四、領標方式:現場領標: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止於上班時間(上午9:00至16:00止),至雲林科技大學事務組(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總務處事務組 05-5342601轉2423)索取領取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投標單、合約稿、規範表、切結書等),並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辦理投標。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參萬參仟元整,應於得標之次日起3日內,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或指定銀行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日起至當年度11月30日止。
七、履約地點:本校(含所屬行政、教學等單位及館舍、校地等區域)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網頁貼者為準。
/AGM(0.115一般非大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奉准報廢財物變賣招標公告1150413-標售物).jpg)
當指尖落在第一個黑白鍵,音符悄然響起。
不論您是初次嘗試的素人,還是熟悉旋律的老手,都歡迎坐下來,彈一段屬於自己的聲音。
無論是一首記憶中的旋律,或是一段即興的勇氣,
這裡,始終為您保留一席位置!
※ 鋼 琴|YAMAHA C7平台鋼琴
※ 活動期間|04/08 — 06/26 (平日09:00-17:00)
※115年度盤點表已於3/9-3/11寄至單位經管人信箱,
請經管人確認是否有收到,並轉發給單位所屬保管人進行盤點。
【盤點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請依115年財物盤點實施計畫執行自主盤點,並協助進行下列盤點程序:
(1)列印財產盤點表轉交財物盤點人(非保管人)。
(2)請財物盤點人(非保管人)依盤點表逐筆進行盤點,
主旨:教育部函轉審計部請各機關落實財物管理制度及盤點作業。
說明:
一、為強化國有公用財物管理,請各單位保管人確實辦理年度盤點作業。
二、各單位如有人員異動時,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物品管理手冊」及「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等相關規定,由各單位依權責辦理財物移交作業。
三、如有財物遺失情事,除應追究相關保管責任並依規定辦理賠償外,教育部將針對管理異常或遺失率偏高之學校實施重點列管,並納入次年度事務檢核實地訪查對象。
四、請各單位財產保管人依相關規定落實財物管理及盤點作業。
一、本(115)年度財物盤點項目及範圍:
(一)不動產:土地、土地改良物及房屋建築及設備。
(二)動產: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暨雜項設備。
(三)有價證券及權利。
(四)圖書財產:依本校「圖書館圖書盤點計畫」進行盤點。
二、盤點作業分兩階段辦理:
(一)第一階段自115年3月16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各單位依財產盤點表進行自主盤點。
(二)第二階段自115年5月11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止,由經管組會同主計室,按複(抽)查時程表進行複盤
一、115年財物盤點實施計畫如附,本年度預訂於115年3月16日至115年4月30日辦理財物初盤作業,
各保管人初盤表預計於3月16日前寄至各單位財物經管人信箱轉發單位所屬保管人。
二、各財物保管人請於115年2月28日前,初步核對個人保管財物
(財物清單可至:總務處網頁/各項查詢/經管組/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330財產常用帳務報表/130保管人清冊下載),
確認以下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