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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12 七月 2021 10:46

– 駐警隊

 

職  稱 業 務 項 目
隊  長
  1. 綜理駐衛警察隊全般業務。
  2. 駐衛警察隊勤務管理法規之制定、修正、簽辦事項。
  3. 隊員之平時指揮、督導、考核與獎懲。
  4. 隊員勤務輪值之安排、調配、查察。
  5. 隊員差假、職務替代之審核、管制。
  6. 駐衛察警隊之加班費、誤餐費之核發與控管。
  7. 駐衛察警隊制服、配備之申購與制裝費控管。
  8. 駐衛察警隊裝備器材之管理、購置、保修事宜。
  9. 駐衛察警隊之人事管理及年終考核與福利事項。
  10. 上級交辦事項之策劃與執行。
  11. 突發事件之處理、呈報。
隊  員
  1. 按時交接勤務、值班、值夜與巡邏。
  2. 行政區、教學區、宿舍區安全維護。
  3. 門禁管制、人員車輛查核、財物護送。
  4. 車輛違規管理、交通疏導、攤販取締。
  5. 裝備器材管理與維護。
  6. 配合校園事件處理現場安全防護。
  7. 訪客登記、傳達與導引。
  8. 支援重大慶典、集會、活動、試務之安全維護。
  9. 突發事件及上級交辦事項之處理。
行政助理
  1. 按時交接勤務、值班、值夜與巡邏。
  2. 行政區、教學區、宿舍區安全維護。
  3. 門禁管制、人員車輛查核、財物護送。
  4. 車輛違規管理、交通疏導、攤販取締。
  5. 配合校園事件處理現場安全防護。
  6. 訪客登記、傳達與導引。
  7. 支援重大慶典、集會、活動、試務之安全維護。
  8. 突發事件及上級交辦事項之處理。

 駐警隊:分機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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