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3)年度起, 外籍人士 如未居留183天者,須送統一證號資料並填寫外籍人士請款收據。演講費$5,000元以下不需扣繳,以上扣繳20%;其餘薪資所得費用$41,205元以下者扣繳 6%,以上扣繳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