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校依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項目有那些?
A:
公務車輛、公務機車、傳真機、影印機、 租賃影印機、 二手影印機租賃、 投影機、個人電腦 、筆記型電腦、伺服器、 顯示器、 燒錄器、印表機 、不斷電系統、掃描器 、彩色數位相機及數位攝影機、電腦軟體、印表機耗材、儲存媒體、辦公桌椅櫃屏風、 冷氣機 、電冰箱 、飲水機 、彩色電視機、機關內部中英文雙語標示牌、警衛勤務、 駕駛人力、中華民國政府採購卡、 油品,商品項可能陸續增加中。
Q: 共同供應契約何時上網簽收及驗收?
A:
簽收:商品全數送到時,上網簽收。
驗收:商品安裝測試完畢,始可進行驗收,並於三十日內完成驗收。
Q:那些支出屬零用金範圍?
A:
一萬元以下之業務費、維護費、修繕費等校務基金支出,不含計劃案及預借款。
Q:如何查詢付款情形?
A:
至總務處網站,進入「零用金查詢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即可查詢目前付款狀況。 若查詢結果已有付款,但實際卻未收到時,請直接與事務組承辦人聯絡,分機:2430 劉先生。
Q:壹拾萬元以上採購案需檢附那些文件?
A:
10萬元以上採購申請單、購置財物規範表、估價單、底價封(內含填妥之底價表)。
Q:壹拾萬元以上之財物採購規範表及採購相關表格如何取得?
A:
請至事務組網站畫面「表格下載」之採購方面相關表格內點選。
Q:為何財物採購規範表,需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事務組?
A:
因配合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政策,及避免規範表重繕發生錯誤,請申請單位務必以電子檔傳送至事務組。
Q:底價封如何取得?
A:
請至保管組領取(免填單)。
Q:限制性招標需檢附那些文件?
A:
除依壹拾萬元以上採購案需檢附文件外,尚需檢附限制性招標理由書、限制性招標議比價廠商建議表及獨家代理證明等。
Q:上網公告至開標日之時程為何?
A:
(1)未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下)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七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五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及電子領標,均縮短為三天。
(2)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上)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十四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十一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為七日,電子領標為五日。
Q:驗收日期應如何訂定較適當?
A:
請與該案之承辦人連繫,以免與其他單位驗收或開標時間衝突。
Q:單位採購案之契約書如何取得?
A:
事務組與得標廠商契約訂妥後,承辦人會將契約書、交貨及功能測試證明單等資料,送單位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