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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書組
Q:可將信件包裏寄送到學校文書組代收嗎?
A:
可以 1.請務必註明單位系所,例如:斗六市大學路123號 ○○系 學號 張○明 同學收,以免造成投遞錯誤或查無此人而退件之情事發生。 2.英文信件將以拼音的方式確認收件人,請避免使用英文別名(例如:Mary  Huang),由於英文信件有書寫縮寫之情形,也請註明單位系所,以方便投遞;如有任何外語信件,請將各種可能拼法彙整一份送文書組備查。 3.普通信件(沒有掛號之郵件),皆於信件到校當日投遞,由各系所交換人員帶回系辦,請直接到系辦領取。 4.教職員掛號信件(含貨運、宅配),將於當日投擲藍牌(簽領掛號信通知)於各單位所屬信箱中亦於交換時間由工友領回或通知收件人至文書組領取。 5.學生掛號信件(含貨運、宅配),請攜帶學生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親至文書組簽名領取,並須注意領件期限(自收件通知日起…快捷3天、其他掛號、貨件7天,逾期者視同拒領,將以退件處理),文書組聯絡分機:2415。  6.住宿學校的同學,請註明床位編號,例如:斗六市大學路123號 A2-215室 王○英 同學收,以加速信件之處理。凡註明宿舍樓層之信件,郵差將送至學生郵件處理中心(D2棟地下室,分機:2318),不需遠至文書組領取。
Q:要如何知道郵件到了?
A:
學校單一入口 / 文書組 / 郵件收件查詢 / 學生收件查詢教職員郵件收件查詢
Q:假日如何領取郵件?
A:
假日之掛號與限時信件,將由大門警衛室簽收,文書組將於次一上班日早上將所有信件領回並處理;若急需領取郵件,可攜帶證件親自大門警衛室簽收。大門警衛室只收郵局之掛號與限時信件,其他貨運公司、宅急便等郵件並無代收,若急需領取,請自行與貨運公司連絡。
Q:投標文件是送到文書組嗎?
A:
是 文書組僅代收標單並簽註收件時間,請自行備妥投標之所需文件並於信封書明投標相關訊息(例如:投標案號、案名、投標廠商、本校承辦單位/承辦人員…),送至文書組。退押標金:持押標之支票至文書組用印。
 
Q:公文應如何簽領?
A:
文書組將以紅牌(領取公文通知牌)通知,請憑紅牌至文書組簽收並帶回處理。文件之流程以文件交換中心為投擲交換場所,緊急及重要公文或文件應親自呈送。以學校名義對外發文之公文(含附件),請送呈校長核准或授權決行後送交文書組發文。
Q:一般文件如何申請用印?
A:
提示核准之公文、簽,或填寫用印申請表,主管核准即可。
Q:畢業證書影本如何申請用印?
A:
將畢業證書正本和影本交由教務處註冊組核對,核對無誤之影本將蓋上“與正本無誤”之字樣,再交由文書組加蓋小官章(影本將不重複加蓋大關防,但小官章有其同等效力)即可。
● 出納組
Q: 繳費單及收據如何上網列印 ?
A:請連上台灣銀行【學雜費網】﹐點選左邊選項 【繳費單查詢】→輸入身份證、學號(均含大寫英文字母)。按步操作即可印出繳費單或收據。
Q: 繳費管道有哪些 ?
A: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台灣銀行臨櫃﹑信用卡(不限學生本人信用卡)﹑ATM轉帳﹑台灣pay行動支付﹑一卡通﹑ 悠遊付﹑ 街口。
Q: 辦理就貸學生如何印出收據?
A:開學後持下載的繳費單洽生活輔導組辦理。
Q: 辦理就學貸款,其中沒貸到的部分怎麼處理 ?
A:最遲於開學日繳回就貸第二聯至生活輔導組(未繳回者無法成功貸款)﹐學期中經計算後發現若有少貸金額﹐將由校方主動通知學生補繳差額。
Q: 延修生﹑碩博士生何時繳納學分費  ?
A:約開學一個月後另行繳納學分費。開學前請先完成註冊單繳費。 辦理貸款的學生則無學分費繳費單﹐但務必於開學前一併貸足學分費的部分。(開學後銀行無提供單獨貸款學分費此服務)
Q: 辦理休退學退費怎樣計算 ?
A: 學期 1/3 前﹐退費 2/3。     學期 2/3 前﹐退費 1/3。     超過學期 2/3 ﹐無退費 。    
Q: 學校有幾種付款方式?
A:本校自95年7月起為配合財政部政策,所有付款均以匯款方式處理,同時以e-mail通知受款人。  另,受款人請務必填寫自己 email 帳號,使用他人 email 帳號者將無法順利開啟匯款通知。
Q: 如何查詢付款與否?
A:本校教職員工,學生請由單一入口網連結查詢 。校外人士,廠商可至總務處網頁→各項查詢→經費付款系統查詢。
 
(1)-各單位自行收納零星收入,於收款五日內(以收據日期為準)填具各項收入繳庫陳核單,繳至出納組櫃枱。
(2)-各項計劃收入,接到支票或現金或匯票,請速填收入繳庫陳核單(請述明校內計畫編號),繳至出納組櫃枱。
(3)-如對方機關來文附上支票,請由專人將文先送會出納組,抽存支票後送交台灣銀行兌現。 
  本(113)年度起, 外籍人士 如未居留183天者,須送統一證號資料並填寫外籍人士請款收據。演講費$5,000元以下不需扣繳,以上扣繳20%;其餘薪資所得費用$41,205元以下者扣繳 6%,以上扣繳 18% 。
● 營繕組
Q1:營建工程為何需設置圍籬?
  A: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於工地周界設置阻隔式圍籬,除了將施工工地與外界作區隔,以減少意外發生外,且是防制空氣污染防制很有效的設施。
Q2:營建工程結構體外為何常可看見設置一層網子?
  A:營建工程結構體施工架外緣設置網子,是為有效抑制粉塵之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Q3:營建工程週邊道路為何常看見有戴工地安全帽的工人在清潔道路?
  A:營建工程需依環保局規定實施工地周圍道路維護認養,作街道洗掃、排水溝清理、除草、綠化植栽、樹葉修剪、破損路面修護等認養工作。 
Q4:如何申請工地參觀?
  A:本校師生若要進入工地內參觀、拍照,請由該科任教老師致電總務處營繕組以便妥為安排。
Q5:進入工地參觀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A:營建工程需依環保局規定實施工地周圍道路維護認養,作街道洗掃、排水溝清理、除草、綠化植栽、樹葉修剪、破損路面修護等認養工作。
Q6:工地噪音、施工人員、車輛進出,影響教學及行人安全,應該向誰反應?
  A:遇有上述問題時,請勿自行進入工地,或與進出車輛發生爭執,請撥校內分機至總務處營繕組(分機2442至2448、2439至2440)找工地承辦人員反應,若遇下班時間或假日,可撥校內分機至駐警室(分機2472),與值班人員反應後由值班人員聯絡營繕組承辦人員協助處理。
Q7:欲借閱本校新建工程之圖說或相關文件資料,該如何申請?
  A:請於上班時間與總務處營繕組該工地承辦人員聯絡(分機2442至2448、2439至2440)後,至營繕組調閱;若要借出影印,應抵押學生證或教職員證後借出,並請於當日下班前歸還。  
Q1:不同場所如有維修的需要,其通知對象為何? 
  A:(1)如屬各單位所屬區域(如:院、系、所、組、中心等),請通知各單位系辦或行政人員,按維修程序自行辦理或提出申請。
     (2)如屬校內公共區域(如:道路、停車場、綠地等)請通知營繕組。
     (3)如屬學生宿舍,請通知宿舍管理員或生輔組。
     (4)如屬學人宿舍,請以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通知保管組。
Q2:營繕組如何處理維修申請的程序?
  A:各單位的維修申請書大致可分為以下各類,因類別不同,其流程略有不同:
    (1)土木類維修:a.十萬元以下,如經費許可,由各單位自行維修。b.申請單位填列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營繕組收件→交付土木維修專責技術人員查看現場。→由本校維修人員自行處理。→需招商方能完成修繕→由承辦技士(正)招商估價。→如屬一萬元以下,可立即辦理維修。 →如屬一萬元以上(含),於則完成核准程序或發包程序,辦理維修。
     (2)水電、電話類維修:a.十萬元以下,且不屬維修合約責任範圍,如經費許可,由各單位自行維修。b.申請單位填列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營繕組收件→交付水電責任區維修專責技術人員查看現場。→由本校維修人員自行處理。→交付水電維修合約廠商維修(依合約規定7日內完成)。→不屬水電維修合約責任需另行招商辦理。→由承辦技士(正)招商估價。→如屬一萬元以下,可立即辦理維修。→如屬一萬元以上(含),於完成核准程序或發包程序,辦理維修。
     (3)空調系統、鍋爐設備維修:填列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營繕組收件→由承辦技士(正)通知維修合約廠商處理。 
  Q3:為什麼維修單提出申請之後就沒有了下文,彷彿石沉大海呢?
    A:其實並不是沒下文,也不是石沉大海,以下是營繕組需做基本行政流程。  
     (1)由收件者簽收後,轉給該責任區技術人員。  
     (2)責任區技術人員視情形需要,依分層負責原則,轉交承辦人員。 
     (3)當責任區人員及承辦人員接到通知時,需赴現場勘查當時的狀況再依照他們的專業判斷,是否請合約廠商維修,或者是需要另外招商辦理。由於營繕組每日受理的維修案件,數量極多,如有很久未見回應,麻煩您主動以電話提醒本組相關承辦同仁。
Q4:系所需要大量的燈管自行換裝,是否需要填寫維修單呢?
  A:如果系所需要大量燈管當然是要填寫維修單,也是按照一般行政流程一樣,原則上我們不鼓勵您DIY,最好是交由營繕組處理。如果您堅持自己動手,不過要提醒您換裝燈管時應注意您自身的安全。
Q5:如果發生緊急事件:如水管破裂大量滲水或發生停電影響上課是否還需要填寫維修單嗎?
   A:發生緊急事件時,是不用立即填寫維修單,您只需要打一通電話至營繕組告知即可,但應於通知後立即補送維修申請單。但是有幾點需要麻煩通知者配合: 
     (1)姓名 
     (2)分機 
     (3)敘述大概狀況及詳細位置       以方便營繕組人員了解狀況前往維修。
Q6:學校維修速度是否太慢?
  A:一般性質維修申請案除一萬元以下金額維修速度較快以外,其它因申請程序、物料取得、進場施工等因素,需一定的辦理時間方能完成。尤其申請程序係依採購法規定執行,其辦理程序均有一定時效,所以維修速度更易受牽制。但遇有重大緊急事件或有危害安全顧慮者,均會以特急件方式優先處理,但仍有一天的程序及時間限制。
Q7:連鎖磚鬆動、凹陷造成行走不便?
  A:如發現者請速通報營繕組,並告之詳細地點和位置。
Q8:校內門窗故障損壞之情形,該如何處理?
  A:如有急迫性須修護時,請速通報營繕組,並告之詳細地點和位置,以便立即前往處理,但事後應補繳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 
Q9:學校洗手間經常水流不止,常造成不少水資源浪費,該如何有效解決?
  A:如有上述情形,可立即通知營繕組處理;同時事務組已另發各館工友同仁一字型起子,於漏水時先將水關掉,可減少水資源的損耗。
Q10:在搭乘電梯時,發生異狀時該如何處理?
    A:如在搭乘電梯途中,突然故障停止時,千萬不可驚慌,要保持冷靜,使用電梯內電話與外界(駐衛警或營繕組)連絡,告知目前所困在那一系館,那一層樓,連絡之後宜在電梯內靜待救援。
Q1:供電電源如有新增之必要應注意哪些事項?
  A:供電電源之迴路增設需經專業的水電人員,就所用設備的電壓、電流、電相、負載量等要素,預先進行檢討及計算,確定需求總量,並按室內配線規則擇定電源設備規格線路佈放方式,及所須之相關配備,並交由合格之水電工程專業人員施工,方符合用電安全規定。
Q2:目前校區內全部停電原因為何?
  A:目前全校區停電,原因如下:

    (1)因維修的需要而停電。
    (2)異物侵入變電設備造成短路跳脫,如老鼠、壁虎、蛇…等。 
    (3)高壓售電設備自然劣化造成短路。
    (4)台電供電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含鄰近地區全面停電所致。
Q3:目前系館及各樓層經常跳電原因為何?
  A:系館各樓層經常跳電原因可分如下:
    (1)增設用電器具時,無專業人員現場實勘即行裝設不當之供電迴路,造成用電過量而跳脫。
    (2)增設器具使用電源錯誤,如220V冷氣常裝設於110V插座用電迴路營建工程需依環保局規定實施工地周圍道路維護認養,作街道洗掃、排水溝清理、除草、綠化植栽、樹葉修剪、破損路面修護等認養工作。 
    (3)移動式設備用電高於各分路造成跳脫。
 Q4:緊急發電機故障時如何通報?
   A:緊急發電機設置於各棟建物內,作為備用電源,平時不啟動。供電異常現象發生才啟動,啟動時會有較大聲響,及會提供緊急照明電源,如發現緊急照明不亮,請以電話方式通知本組人員,電話:2442~2448、2439~2440。
Q5:停電時緊急發電機故障時如何通報?
  A:本組排定之工作停電,一般皆於停電前以停電公告方式通知受影響之單位。如因突發事故或設備引起之事故停電,因無法事先預知,所以無法告知受影響之單位,惟本組會以最快速之方式正常供電。 
Q6:營繕組因維修需要必須停電時,如何告知各使用單位?
  A:本組排定之工作停電,一般皆於停電前以停電公告方式通知受影響之單位。如因突發事故或設備引起之事故停電,因無法事先預知,所以無法告知受影響之單位,惟本組會以最快速之方式排除故障,恢復正常供電。 
Q7:高壓供電設備故障時如何通報?
  A:高壓供電設備場所,如有異狀,緊急事件連絡方式:上班時間:總務處營繕組2442~2448、2439~2440;非上班時間:駐警隊2471、2472、5312099
Q1:消防設備故障時,使用單位如何提出維修申請? 
  A:消防設備故障時,請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單通知本組,本組將請顧問公司查看,提出建議書或估價單,本組再請 貴單位填寫購置申請單,俟行政程序核准後,依採購法辦理招商修復。
Q2:各棟大樓消防警報響起時,應如何辦理?
  A:各棟大樓消防警報響起時,請於大樓內部人員,迅速至受信總機(位於各大樓明顯處)查看火警訊數位於何處,再依受信總機上標示之處理方式處理。
Q3:各棟大樓消防訓練,如何實施?
  A:各棟大樓消防訓練,本組委由消防顧問公司每年辦理一次,貴單位可視大樓特性,要求顧問公司辦理訓練。    
Q1:為何各系館冷氣於假日、夜間時冷氣系統仍在運作? 
  A:各系館冷氣於假日、夜間時冷氣系統仍在運作原因可分為:
      (1)電腦主機房用冷氣,需全天候使用,本屬正常使用。
      (2)使用管理不當,無專人專責管理,任由冷氣無人使用情況下仍在運轉
Q2:空調設備應如何維護?如有新增窗型式或分離式冷機應注意哪些事項?
  A:(1)空調冰水主機系統及箱型冷氣機系統,均有合約維護廠商定期巡檢維護保養。
     (2)窗型及分離式冷氣機平時應注意過濾網的清洗,以維功能正常。如有故障,應洽保固廠商或事務組辦理維修。
     (3)新增或汰換窗型、分離式冷氣機,應注意電源設備供電容量是否符合需求,並應設備接地以維安全。機具及電話安裝應注意勿破壞窗戶,或樑、柱、牆面結構,且機具安裝位置以不破壞建物外觀為原則,如有上述情形,請於申請增設之前及完成安裝之後,洽營繕組人員提供協助,以維安全
Q3:中央空調故障時,使用單位如何提出維修申請?
  A:中央空調故障時,請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單通知本組,本組將請顧問公司查看,提出建議書或估價單,本組再請  貴單位填寫購置申請單,俟行政程序核准後,依採購法辦理招商修復。  
Q4:申請裝設窗形或分離式冷氣,應如何辦理?
  A:申請裝設窗形或分離式冷氣,採購單位係由事務組辦理,但須會營繕組,本組將會針對景觀及電源部份協助貴單位。
Q5:窗形或分離式冷氣故障如何辦理維修?
  A:窗形或分離式冷氣係屬設備,其故障應由貴單位自行修護。  
Q1:學生宿舍供水系統是如何設計? 
  A:學生宿舍供水系統設計有兩套並聯使用,其中之一為水塔系統,另一為B水池系統。
Q2:學生宿舍水電故障,如何提出申請?
  A:學生宿舍水電故障,請依宿舍規定向管理員反映,管理員會依情形填寫維修申請單,本組收到維修申請單後,會請廠商前往修復,並請管理員確認。       
Q3:學生宿舍緊急修護程序為何?
  A:學生宿舍水電若有故障,須緊急搶修,請聯絡營繕組,本組將派員緊急處理。  
Q4:學生宿舍偶有發生熱水供應中斷的原因何在?
  A:熱水供應中斷原因,除了冷水供應中斷及鍋爐設備故障外,尚因人員過度同一時間內集中使用,導致單位時間內鍋爐熱水產能無法立即配合過度需要所致。  
● 經管組
Q: 本組業務職掌:
A:
1. 土地撥用及所有權管理業務。
2. 全校財產及物品之登記、異動、減損、盤點、報告等管理業務。
3. 全校統一集中採購消耗品之購置及發放管理業務。
4. 職務宿舍申請與管理業務。
5. 招待所申請與管理業務。
6. 場地借用業務。

Q:經管組業務分工如何?
A:
經管組同仁業務詳見「處簡介」。
Q:何謂「財產」?如何分類?
A:
1. 依行政院所頒「財物標準分類總說明」所指乃「財產」及「物品」之總稱。
2. 「財產」:包括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及全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二年以上之機械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共六大類。
3. 「物品」:乃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品。
Q:已完成採購及驗收程序之財物,如何辦理財物登記?(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於財管系統200動產-增置作業(800非消耗品-增置作業)項,線上提出財產(非消耗品)增加申請,列印財產(非消耗品)增加單,連同核銷憑証送經管組→由經管組審定財產(非消耗品)編號及登帳並製作財產(非消耗品)標籤→經管組送還財產(非消耗品)增加單及標籤→使用單位將標籤黏貼於財物上,以便隨時備查。
Q:財物之異動如何辦理?(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1. 單位內部異動:新舊保管人於財物清單蓋章→主管核章→送經管組登記變更。
2. 單位間異動:填寫「財物移動單」→新舊單位保管人員蓋章及主管核章→送經管組登記變更。
Q:如何辦理財物交接手續?(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移交人員清點並製作財物移交清單→離職人員另填「保管財物帳卡交接表」→接收人員點交簽收→單位主管核章→連同人事室「離職申請單」送經管組及相關單位
Q:財物修繕應如何辦理手續?(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完成財物修繕→核銷時填具「財物保養(修配)單」→連同粘貼憑證送核。(1萬元以上修繕,請於請購時先附「財物保養(修配)單」(驗收欄先免章,核銷時再核章))
Q:財物不堪使用(使用年限已到),如何辦理報廢?(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財物不堪使用→照相留存(財物標籤須明顯)→填具「財產(物品)報廢單」→呈核→經管組除帳→辦理廢品繳庫作業
Q:文具、清潔用品如何領取?(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員工)
A:
統一集中採購消耗物品領用已由紙本傳真改為系統線上申請,請至
「單一入口網/總務資訊系統/經管組/統一採購消耗用品領用登錄」,並列印核章後,免傳真逕擲經管組信箱。請於上午12:00前線上提出申請,並於每日下午15:00過後至經管組領取。
Q:本校職務宿舍配借對象為何?(適用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或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之專案教師)
A: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可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及單房間職務宿舍,惟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須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同任所借住,如於本校任職十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之專案教師得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 若符合多種房型借用資格,可於申請時同時勾選多種房型。
Q:本校職務宿舍有哪些房型、費用各為多少?(適用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或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之專案教師)
A:
本校有多房間職務宿舍(透天式或公寓式)及單房間職務宿舍(套房式)。 借住本校職務宿舍須繳交借住使用費、自行負擔水電費,並自遷入之日起扣回本俸中內含之房租津貼繳歸公庫。另本校職務宿舍住戶組成社區管理委員會,每月收取社區管理費。詳情可參閱本校職務宿舍管理要點,或參酌下表資訊。
Q:借用程序及配借基點計算方式?(適用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或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之專案教師)
A:
本組每年辦理2次借住申請(每學期1次),申請時間約為寒假及暑假期間,開放申請時,將函文各行政及教學單位,請單位轉知同仁申請訊息。 有意提出借住申請的教職員須填寫「職務宿舍借住申請表及切結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請各單位主管核章後送經管組。本組將於申請截止後,彙整所有申請案,會同人事室進行初審,合格者提報「宿舍管理委員會」評定配借順序,如有空房,即依排序表配宿。每學期之排序表有效期限至當學期最後一天,若當學期提出借住申請,但未獲配宿舍,如欲再次申請,須於下學期開放申請借用宿舍期間重新提出。 職務宿舍借住申請表及切結書可於本組網頁下載,職務宿舍借住申請表中之各項積點計算方式,如:薪俸額、年資、職務、有無自有住宅……等,請參酌本校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四點。
Q:職務宿舍硬體部份損壞,如何辦理報修?(適用對象:宿舍借住人)
A:
由住戶或職務宿舍社區互助管理委員會填寫「職務宿舍區維修申請單」→送經管組審核→如屬本校應負擔維修部份送請營繕組或事務組辦理。
Q: 如何申請借用場地(校外)?
A:
申借場地需公函簽辦,並依規定核收場地使用費。
Q:如何申請借用場地(校內)?
A:
1.借用國際會議廳、雲泰表演廳、行政大樓等會議室,以場地借用申請表、開會通知書或專簽均可借用,但收費標準需會經管組簽辦。
2.借用其他各單位場地,請逕洽該單位同意申借場地需公函簽辦,並依規定核收場地使用費。
Q:場地借用申請表如何索取?
A:
請至本校總務處「表單下載」/「場地租借申請」  下載表格即可。
● 事務組
Q: 本校依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項目有那些?
A:
公務車輛、公務機車、傳真機、影印機、 租賃影印機、 二手影印機租賃、 投影機、個人電腦 、筆記型電腦、伺服器、 顯示器、 燒錄器、印表機 、不斷電系統、掃描器 、彩色數位相機及數位攝影機、電腦軟體、印表機耗材、儲存媒體、辦公桌椅櫃屏風、 冷氣機 、電冰箱 、飲水機 、彩色電視機、機關內部中英文雙語標示牌、警衛勤務、 駕駛人力、中華民國政府採購卡、 油品,商品項可能陸續增加中。
Q: 共同供應契約何時上網簽收及驗收?
A:
簽收:商品全數送到時,上網簽收。
驗收:商品安裝測試完畢,始可進行驗收,並於三十日內完成驗收。

Q:那些支出屬零用金範圍?
A:
一萬元以下之業務費、維護費、修繕費等校務基金支出,不含計劃案及預借款。
Q:如何查詢付款情形?
A:
至總務處網站,進入「零用金查詢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即可查詢目前付款狀況。 若查詢結果已有付款,但實際卻未收到時,請直接與事務組承辦人聯絡,分機:2430 劉先生。
Q:壹拾萬元以上採購案需檢附那些文件?
A:
10萬元以上採購申請單、購置財物規範表、估價單、底價封(內含填妥之底價表)。 

Q:壹拾萬元以上之財物採購規範表及採購相關表格如何取得?
A:
請至事務組網站畫面「表格下載」之採購方面相關表格內點選。

Q:為何財物採購規範表,需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事務組? 
A:
因配合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政策,及避免規範表重繕發生錯誤,請申請單位務必以電子檔傳送至事務組。 
Q:底價封如何取得?
A:
請至保管組領取(免填單)。
Q:限制性招標需檢附那些文件?
A:
除依壹拾萬元以上採購案需檢附文件外,尚需檢附限制性招標理由書、限制性招標議比價廠商建議表及獨家代理證明等。
Q:上網公告至開標日之時程為何?
A:
(1)未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下)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七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五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及電子領標,均縮短為三天。
(2)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上)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十四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十一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為七日,電子領標為五日。 
Q:驗收日期應如何訂定較適當?
A:
請與該案之承辦人連繫,以免與其他單位驗收或開標時間衝突。
Q:單位採購案之契約書如何取得?
A:
事務組與得標廠商契約訂妥後,承辦人會將契約書、交貨及功能測試證明單等資料,送單位申請人。  
Q: 系所、單位花木需修剪、移植、砍除時如何申請?
A:
 請至單一入口網站-整合文書服務-新增表單內填寫花木修剪申請表,提出申請後事務組前往查看後,將視情況擇期處理。
Q:發現廁所故障如何處理?
A:
您可至單一入口網站線上作業填寫水電維修申請單送營繕組處理即可。  
Q: 系所、單位需學校公務車支援活動時,如何申請?
A:
本校訂有公務車輛派用規定,請依該規定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一式三份)送事務組辦理。公務車輛派用請上單一入口網站填寫。 
Q:如何知道學校至火車站之間交通車發車時間? 
A:
您可至事務組網站查詢-各項查詢/事務組內的交通查詢,學校大門、火車站亦有張貼時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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