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本校職務宿舍管理及新進教師職務宿舍分配及管理要點辦理。(要點載於總務處→相關法規→經管組→本校管理辦法)
二、本學期預劃配借宿舍種類、戶數、申請資格如下:
(一)多房間職務宿舍預估計1戶:
1.公寓式1戶,申請資格為本校編制內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申請人需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親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同任所借住,如於本校任職十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2.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需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缺件者不予受理。
(二)單房間職務宿舍預估計3間:
1、一般職務宿舍1間,申請資格為本校編制內及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2、新進教師2間,申請資格為本校新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自本校起聘日起至任教二年內之新聘教師(即114年2月1日【含】起聘之教師),惟以當學期(115年8月1日)起聘之編制內新進教師優先。
(三)上述房型皆為預估數,實際配宿間數依現況增(減)及職務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為準,且其需待整修完成後,始辦理借用。
三、新進教師經審查符合資格者,預訂於115年8月3日辦理抽籤。
四、請轉知貴單位符合申請資格之教師,各類職務宿舍皆受理申請,申請人員請於時間截止前將資料表送交總務處經管組,以建立本學期候配名冊。
五、各類借住申請表、切結書,請查閱本組網頁下載填報,並請盡早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概不受理。(下載位置:總務處→訊息專區)
六、為確認申請同仁借住資格,申請多房間時須填具切結書及檢附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單房間免戶籍謄本),另切結書內所載自購自宅認定,以本人及配偶為主。
七、配借相關問題可參酌總務處→經管組→Q&A,或來電詢問(分機2453)。
當指尖落在第一個黑白鍵,音符悄然響起。
不論您是初次嘗試的素人,還是熟悉旋律的老手,都歡迎坐下來,彈一段屬於自己的聲音。
無論是一首記憶中的旋律,或是一段即興的勇氣,
這裡,始終為您保留一席位置!
※ 鋼 琴|YAMAHA C7平台鋼琴
※ 活動期間|04/08 — 06/26 (平日09:00-17:00)
主旨:教育部函轉審計部請各機關落實財物管理制度及盤點作業。
說明:
一、為強化國有公用財物管理,請各單位保管人確實辦理年度盤點作業。
二、各單位如有人員異動時,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物品管理手冊」及「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等相關規定,由各單位依權責辦理財物移交作業。
三、如有財物遺失情事,除應追究相關保管責任並依規定辦理賠償外,教育部將針對管理異常或遺失率偏高之學校實施重點列管,並納入次年度事務檢核實地訪查對象。
四、請各單位財產保管人依相關規定落實財物管理及盤點作業。
一、本(115)年度財物盤點項目及範圍:
(一)不動產:土地、土地改良物及房屋建築及設備。
(二)動產: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暨雜項設備。
(三)有價證券及權利。
(四)圖書財產:依本校「圖書館圖書盤點計畫」進行盤點。
二、盤點作業分兩階段辦理:
(一)第一階段自115年3月16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各單位依財產盤點表進行自主盤點。
(二)第二階段自115年5月11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止,由經管組會同主計室,按複(抽)查時程表進行複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