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盤點表已於3/12-3/13寄至單位經管人信箱,
請經管人確認是否有收到,並轉發給單位所屬保管人進行盤點。
【盤點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請依114年財物盤點實施計畫執行自主盤點,並協助進行下列盤點程序:
(1)列印財產盤點表轉交財物盤點人(非保管人)。
(2)請財物盤點人(非保管人)依盤點表逐筆進行盤點,
並於個人盤點表最末頁「盤點結果」處填入「盤點數量」、「有物無帳」、「有帳無物」3個欄位,
經盤點人、保管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交由各單位財物經管人彙整並確認無缺漏頁。
(3)各單位財物經管人,請填報:「自主盤點紀錄表」(附表一),經單位經管人及主管核章, (各類財物筆數請參閱盤點表末頁統計表填寫)
※ 如有「有物無帳」或「有帳無物」情形, 請另填「有物無帳清冊」(附表二)或「有帳無物清冊」(附表三),
「 有物無帳」或「有帳無物」數量為0則免填附表二、三。
(4)將【自主盤點紀錄表】、【已簽章盤點完成之所有盤點表】,
於114年4月30日前送交經管組林青青小姐(分機2452)。
※ 鑑於歷來各單位擲回之盤點表常有漏填、缺章問題,導致頻繁退件,
特製作2個盤點簡報檔,說明如何進行盤點,
盤點前請先觀看下列簡報檔,可協助您減少退件,順利完成盤點作業!
【經管人必看盤點攻略.pptx】 - 是專門給【經管人】看的盤點作業程序
【保管人必看盤點攻略.pptx】 - 是專門給【保管人(協助盤點的學生)】看的盤點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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