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落實採購資訊公開原則,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與廠商參與意願,請各單位於辦理訪價或商情蒐集等作業時,應依規定透過「公開徵求公告」方式辦理,並將預定採購計畫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採購預告,相關說明請查察本處雲科大總字第1140400463號書函(詳附件一)。
二、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技術規格,並不得限制競爭。若需訂定特殊技術規格,應辦理必要性審查作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商標、商名、專利、設計、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除非無法以精確方式說明招標要求,且註明「或同等品」者不在此限。
三、本處依前揭法條及執行注意事項,修正採購規範表(詳附件二);另於本處網站放置( https://ags.yuntech.edu.tw/index.php/2020-02-26-09-23-46 )\採購招標服務\A-2(財物、勞務)採購與招標申請\7.採購規範應注意事項(詳附件三),供使用單位訂定規格時參考。